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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启智学校公开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作者:教务处 来源:东莞启智学校 阅读次数:日期:2020-06-07

东莞启智学校公开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为加强东莞启智学校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总体预案》的要求,现将我校制定的《东莞启智学校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处置预案》报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次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
   (二)本预案也适用于学校在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三)本预案同时适用于社会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校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本预案所指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未经批准走出校门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政治性、群体性事件。
    2、在校内聚集的群体性事件。
    3、因师生非正当死亡、走失等以及其他学校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校园社会稳定与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等级要求
   (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一级状态:主要指情况比较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即将发生,要求各方面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岗位,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时间应急二级状态:主要指各个敏感时期和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事件可能发生,要求各方面人员做到加强值班,检查监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应急状态由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提出建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组长批准发布实行。
    三、社会类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的报送
  
(一)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二)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或延报。
    (三)发生特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可直接送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及工作指挥组长、副组长。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急时续报。
    四、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伤亡情况。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三)发生地和相关单位以及学校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四)校内外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四)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五)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原则。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二)“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坚持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学生走出校门;能在校内某一局部解决的,不扩展到全校;能在校内解决的就坚持控制在校内;一旦发展到走出校门,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在群体事件中,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化整为零,不激众怒,讲究策略,争取多数群众,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隔离带头者,交有关部门处置;一旦出现打、砸、抢行为,要果断请公安机关介入,获取证据,将为首者带离现场,依法处理;同时,学校依校规给予处分,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六、突发事件不同阶段的处置措施

   (一)萌芽状态的处置
    1、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学校在关键位置设置监控设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加强校园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控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进行迅速消除,防止扩散。
    2、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德育处,总务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二)局部聚集状态的处置
    1、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各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及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解决,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2、学校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工作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予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德育处,班主任、辅导员向学生做好解释,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三)大规模群体性状态的处置
    1、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及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级部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的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2、若事件已经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立即向公安机关、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原则上万不得已不着装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保证师生安全。如必须处理师生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激化矛盾,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3、若发生串联,集会在校外示威,游行的情况时,学校各部门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同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各部门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维持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师生不停课,学生不停学,不离校,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四)针对的具体处置办法
    1、学校内张贴大小字报、标语----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挡获当事人,视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或送保卫处,张贴物取证后立即取下送交总务处,无法控制的人员及时交公安部门处理。
    2、校内举行小型示威游行、起哄、围攻领导----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包干化解,安保处和学生处密切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隔离,视情况给予追究或处理。
    3、校内静坐示威----各有关方面干部和人员到现场,将静坐示威人员劝离或带离现场,包干化解。对带头或煽动者,采取适当方式,首先带离或隔离,情节严重者由安保人员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置;
    4、校内罢课、罢工、罢教----包干负责,平息事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依法依纪追究带头或煽动肇事者,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
    5、非法刊物、非法传单----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和刊物,依法交总务处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6、校内非法广播----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依法交总务处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7、校内非法集会----采取适当方式制止进行,及时掌握和追究发起人。
    8、校内打、砸、抢、烧----立即旗帜鲜明地宣布: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保护大多数群众安全,控制为首者,依法交总务处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9、聚众出校示威游行----未出校门时门卫及在场人员首先坚决阻拦,学校干部和教师要赶到一线劝阻疏导参与人员,重申国家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一旦失控,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跟随队伍掌握情况,继续劝阻,维护秩序,防止坏人混入破坏。对违法行为及时取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违法人员。
    10、校外来校冲击----坚决拒之门外,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冲击者的主管单位。
    11、未经上级和学校同意的新闻记者采访、录象----坚决拒之门外,不准进入校内,发现已采访的应立即追回所采访资料。
    12、国内外电话采访----一律按外交辞令:“无可奉告”,然后压机。

 

                                                 东莞启智学校

                                               2020年6月